52书库【www.521cg.cc】第一时间更新《覆手》最新章节。
“自己看,再见。”曹云和叶澜走向直升机,上飞机,走人。
飞机先送曹云回律师所,曹云下飞机后,联系曾经一位客户:“王经理,我是高山律师所的曹云。我想弄本直升机驾驶证……你把需要的材料全部发到我邮箱好吗?……好的……”
叶澜问:“你真打算买直升机?”
曹云:“不买直升机,我赚钱干嘛?”排骨一斤就算五百元,作为有钱人完全没影响。吃排骨有意思吗?花钱,就要花到有点心疼才叫花钱。
物价暴涨,洗劫的是穷人,对富人生活质量完全没有影响。
曹云问:“一起吃午饭?”
叶澜问:“合适吗?”
曹云:“也不是很合适,你过你的,我过的我,到了本书结束,我们混在一起算是交代了。你看这样合适吗?”
叶澜:“同意,再见。”
曹云回律师所才知道东方半岛出事了。
两个年轻人开车闯过半岛的保安岗,在被保安汽车追逐时,车开到了大海峭壁下,两个年轻人双双死亡。
追逐的保安叫王石,目前已经被警方控制。
类似事情很容易引发热议。这就是坏人做坏事之后逃跑,到底追不追的社会问题。
这个问题不要被自媒体带了节奏,追小偷是合法的,他死了是他的事。
但是有几个条件,总结来说不能威胁到小偷的生命。
比如拿石头扔他,比如开车撞他,比如围堵,逼迫其走悬崖死路。
这样的行为导致小偷受伤或者死亡,是要担责的,甚至是刑事责任。
如果就是在小偷后面追,小偷心慌被车撞死,没事。连民事责任都没有。撞死小偷的司机要赔点钱,交强险就足够赔了。
特别强调一点,在高岩类似的案件判罚是不同的。
追死小偷有无责无罪的。
也有被判缓刑的。
也有撤销罪名的。
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。
那追还是不追?
在前文说的条件下,法律上是可以追的。
52书库【www.521cg.cc】第一时间更新《覆手》最新章节。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